歐陽金雨
  2012年,審計署審計發現5所大學的7名教授涉嫌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,其中涉及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等人承擔的“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”重大專項有關課題。此後,科技部停止了李寧等人承擔的所有項目經費。2014年10月10日,中紀委官網發佈中共科學技術部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,證實李寧已被依法批捕。(10月11日湖南在線)
  現年52歲的李寧,曾是中國炙手可熱的中青年科學家之一,頭頂許多科研工作者終其一生都無法企及的光環: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,中國克隆技術的領軍人物,獲得過國家最頂級的科技獎項……
  如今,他身上的光環不僅一一褪下,竟然又背負這樣一個標簽——涉嫌虛假套取科技專項資金。
  從熠熠生輝的學術明星到被批捕,院士李寧身上到底經歷了怎樣的轉變?解讀他的人生,不妨先觀察幾個現象。
  中國科協曾經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,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,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占40%左右,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。而在科技部通報的案例中,除李寧外,承擔“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”重大專項有關課題的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,已被判刑;承擔“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”重大專項有關子課題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潘綏銘,已被行政處分。
  是什麼讓科研人員,甚至連院士都成為了套取科研資金的“大盜”呢?某些人心生貪念,放縱自我,應是一個主要原因。但進一步想想,如果現行的科技體制在資金申報、發放、監管、審核等環節沒有漏洞可鑽,心懷不軌者又怎能屢屢偷食成功呢?不妨略舉兩例進行思考。
  現實中,一個科研項目究竟需要多少投入?如何投入?又該如何評估投入的效益?這些信息在申請者和審批者之間往往不對稱。科研經費由科研單位申請,但科研單位是內行,審批者卻往往是外行,即便有專家評審委員會,也多半對科研工作的新趨勢與新需求並不能精準的拿捏。兩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顯然難以避免科研經費被誇大申報、甚至謊報、濫報的狀況。
  再者,對經手科研經費的某些官員,科研體制上有時候缺乏必要的監督與約束。有內部人士透露,申請科研項目時,“有沒有師生情誼、是否同門,有沒有走關係,有沒有套近乎”,都可能起到決定作用。科研經費“挖掘”潛力巨大,難怪科研單位不惜花大力氣在“找錢、找項目”上。
  眼下的科技反腐風暴令科技界為之一震,也讓各界意識到,只有對現有的科技體制“動動手術”,改變科技經費政出多門、九龍治水的現狀,才能堵住科技資金“黑洞”。而長遠來講,統籌科技資源,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,避免重覆申報和重覆資助,也勢在必行。  (原標題:科研經費為何大量流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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