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馬滌明
  2013年中秋節,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萬載縣縣長陳虹老家對面的房子,拍下了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。不料,拍完視頻十幾天之後,汪冬根和汪金亮被萬載縣警方帶走。警方稱,汪冬根利用其子汪金亮糾集“兩勞”及社會閑散人員組成惡勢力團夥,涉嫌“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”。(6月19日人民網)
  汪冬根父子阻礙政府工程建設,敲詐勒索、詐騙,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,確應繩之以法。可奇怪的是,早不抓,晚不抓,恰巧在偷拍縣長收禮之後被抓,警方這是在抓黑社會頭子,還是替縣長報仇?黑社會性質組織不是一天能成氣候的,如果黑社會只要不“黑”到領導頭上,司法部門就看不見,打黑的目的值得懷疑:是維護社會治安,公眾利益,還是只負責領導家的“治安”?
  除了“打掉”汪氏父子“黑惡勢力”的時間上的“恰巧”,起訴書還提到汪氏父子“破壞當地政治生態”。這種罪名,法律上根本找不到。所謂“破壞政治生態”,是說汪氏父子假監督之名不斷偷拍政府官員,然後要挾官員辦事。
  這個事情很是可笑:官員若不是被偷拍到了違法亂紀問題,為啥會就範於偷拍者的要挾?如果一個縣的政治生態十分清明,卻因有人偷拍而“拍壞”,這樣的笑話可就太經典了!
  汪氏父子敲詐勒索行為,涉嫌犯罪,但只追究敲詐,不問被偷拍官員、包括縣長的腐敗問題,這個問題或許也不難解釋:包括縣長大人在內的官員們,既是偷拍事件的利益攸關者,又是公器的執掌者,公器與利益組合在一起,公平公正或許就要挪挪位置了。
  曾轟動一時的湖南麻陽縣公務員偷拍縣委書記事件,也以只追究偷拍勒索責任,不查偷拍到的腐敗問題而告終。當地堅決不公佈視頻內容,最終保住了領導的“隱私”。而從麻陽的“偷拍縣委書記”到萬載的“偷拍縣長”,結局所以如同複製,就因為這種既是監督者,又是執法者的權力模式的一模一樣。
  而最不好解釋的還是,上級機關對只追究敲詐勒索、不查官員腐敗的問題毫無反應,儘管輿論沸沸揚揚,上級有關方面始終一言不發——每一次維護內部人利益的反常表現都是對政府公信、反腐公信的嚴重摧殘。有關方面對公信問題的不負責與麻木,每每令人無語。編輯:健龍  (原標題:萬載縣的政治生態 被人給“偷拍壞”了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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