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逐利潤的市場經濟中,信用的種子如何生根?利益攸關的激烈競爭中,誠實的風尚靠什麼引領?日前,中央文明委發佈《關於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》,勾畫出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目標任務和實現路徑,以制度的力量培育誠信自覺,用制度的籠子關住失信行為,成為建設“誠信中國”的重要指南。
      習近平同志強調,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”;企業無信,則難求發展;社會無信,則人人自危;政府無信,則權威不立。誠信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,也是現代社會的黏合劑和市場經濟的基石。但隨著現代中國從“熟人社會”向“陌生人社會”的急劇轉型,誠信傳統受到拜金主義的侵蝕,制假售假、商業欺詐、逃債騙貸、學術不端等現象屢有發生,誠信缺失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問題。杜絕唯利是圖的“毒奶粉”、驅逐弄虛作假的“地溝油”,提高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,形成履約踐諾、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,是全社會的共同期盼。
      鄧小平同志早就說過,“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,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”。縱觀全球,用制度建設為社會誠信保駕護航,是各國的通行做法。試想,如果失信不僅不受懲罰,反而獲得不義之財,那麼在趨利避害的行為法則下,失信行為自會屢禁不止。建立全覆蓋的社會信用信息記錄,健全褒揚誠信、懲戒失信長效機制,營造誠信建設法治環境……《意見》倡導德法並舉、剛柔相濟,堅持問題導向、集中治理,強調誠信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,可謂抓住了誠信制度建設的關鍵,具有很強的現實操作性。
      “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”。推進誠信制度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,《意見》的出台只代表頂層設計的完成,下一步更應在落細、落小、落實上下功夫。各地各部門要把誠信建設與完善現代市場體系、推動轉型升級、創新社會治理、轉變政府職能結合起來,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,在治理重點領域、解決突出問題上求突破,在激勵守信、懲戒失信上見實效,只有這樣,誠信制度才可能真正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。
      對公民來說,誠信是個人美德;對企業來說,誠信是黃金資產;對社會來說,誠信是公序良俗;對國家來說,誠信是重要的軟實力。在全社會形成不能失信、不願失信、不敢失信的制度環境,營造守信光榮、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,我們就能夯實經濟社會發展的信用根基,迎來一個相互信任、和諧共容的美好社會。  (原標題:人民日報評論員:以制度力量培育誠信自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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